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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节(1 / 2)





  杨绵绵进入医院的次数不多,但是进医院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撕心裂肺的哭喊,以前看着新闻,也的确会感叹世事无常:“你说的对,是不是我太矫情了。”

  “也没有,人的情绪经常会有起伏,莫名就会情绪低落,甚至会想一些自己干脆死掉了这样的念头,但是当吃到一些好东西喝着非常好喝的饮料,就会想还是活着好。”

  宋唐说:“就比如说前两天,我开了十多个小时的车过来,我男朋友又是个笨蛋只知道坐在座位上,那个时候累得要死感觉活着特别不容易。可是今天我买到的栗子真的很好吃哦,甜甜的味道在唇齿之间蔓延的,就觉得有一种特别幸福的感觉。”

  这个世界上,每分钟都有人死去,每分钟都有人降生。世事是很无常的,有的人走在半路上都能被车撞死,如果真的末世来临,最严重的后果其实就是死亡。可是这个世界上,没有谁是不会死的。

  宋唐冲她笑了笑:“你别看我这样,其实我也很害怕死亡的,以前小的时候就经常想,如果自己突然一下死了,要怎么样。死了会不会还有意识,会不会投胎,投胎之后能不能保有记忆,到底是投胎成公主或者进入什么超级有钱的人家,或者是变成小可怜,过上什么悲惨的日子……”

  她说话的声音就像是秋日的凉风,温柔细致,杨绵绵顺着她的话语听的入神,想着自己其实也是这样。

  “但是后来我就强迫自己不去想了,因为人总归是逃不了一死的,万一真的老天爷降下一个大病来,那也不能改变什么。如果真的要世界末日的话,我希望自己在死之前,还是做着充实的有意义的事。”

  有些事情不能深想,深想了就容易发疯。人生在世,难得糊涂。

  她在努力的时候还给自己设定了一个最糟糕的结果,就比如说,可能在末世来的当天,她就变成了那种咬人的怪物,那这样的话努力就全都是付诸东流。

  “你现在做得其实已经很好了,相对你的同龄人来说,已经远超了大多数人。如果水果生意和药材生意继续做下去的话,说不定会变成一个厉害的大老板哦。”

  杨绵绵特别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自己的短发:“哪有你说的那么厉害。”

  她也就是仗着空间,卖一些药材水果什么的。

  “钱这种东西虽然说赚的越多越好,可是,多出来的那些钱,也是生不带来,死不带去。你本来就是白手起家,肯定不会把这些钱乱花。”

  “是啊,我对奢侈品什么的都没有什么追求的。”

  杨绵绵末世里也待了好几年,虽然回到了现在的世界,可是一些思维还是发生了变化。

  宋唐见她听进去了,又接着把自己的想法说给对方听:“真的要是担心末日还是会来,你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,专门用于囤购一些物资,而不是把所有的钱都一股脑的投入进去,就算有非常充足的食物,人也不可能始终待在一个屋子里面不挪动脚步。”

  杨绵绵听着眼前一亮,宋唐没有训斥她胡思乱想,而是提出假设,顺着她的思路给她想分析想办法。

  宋唐举例子说:“像小说里面写的那些新研发出来的急救食物,那是放上个几十年也不会坏的,而且味道也不错。万一碰到什么意外,比如说台风地震之类的,这些急救用品都可以用得上。买了也不算浪费。”

  “是啊是啊,我之前看到一些视频介绍,现在的急救食物做得很好吃,存放一二十年味道都不会有任何变化,而且甚至比咱们平常吃的一些餐馆的新鲜食物还要美味。”

  杨绵绵的精气神已经回来了不少,女主显然是一个自我调节能力不会太差的人,只是可能经历了大起大落,一时间钻了牛角尖,宋唐一颗心放了下来:“对嘛,只要末日没有来,你就可以花时间,学习一些有用的技能,万一末日只是延迟一两年来,这样你是不是比之前做了更充分的准备,有了更多活下来的希望呢。”

  杨绵绵觉得宋唐说的好有道理,说起来她也是重生过的人,可能加起来年龄还要比送堂姐要大一些呢,结果好像自己只是长了年纪没有长人生阅历,一点都不成熟豁达。

  她眼巴巴的看着宋唐,希望对方能够再多说一些。

  宋唐润了润嗓子:“如果末世在你离开人世之后,都没有来,那不就更好了吗……说句没有什么责任心的话,人死之后,哪管洪水滔天。人活了几千年,千年前的人可不会天天想着未来如何,小学时候,咱们不是还笑话过杞人忧天呢。”

  杨绵绵:对,对哦,她现在好像就变成了那个忧天的杞人。虽然末世可能推迟了,她丧失了一点预知的能力,可是只要凭借着空间,她依然比这个世界大部分人都强。万一末世根本就不来了,她就能过得更好。

  说到底只是人心不足,她拥有的东西已经比别人更多了。往好的方面想,她上一次的时候什么都不会,弱鸡的不行,身体素质又差,还是苟活了好几年,这一次,她努力的锻炼身体,又早早的利用起空间,总不会变的更差。

  宋唐顺利把杨绵绵的情绪安抚了下来,又同她讲了一些生活琐碎中的趣事,希望杨绵绵能够多关注一些生活,把自己的人生过得有趣一点。

  差不多又过了两三分钟,铃声打断了杨绵绵的询问,宋唐拿出手机看了一眼,果然是袁青茗的来电。

  “时间也不早了,我男朋友还在下面等我,我现在得回去了,这样吧,下次你还要聊的时候可以找我。到了a市那边,你还可以来找我玩,只要你不嫌弃我啰里八嗦话多就行。”

  杨绵绵总算是把袁青茗记起来了,她忙跟着起身:“没有没有,我特别爱听你讲话,对了,我去给你拿一点水果吃,现在咱们村的麻橘不甜,我家里种的橘子可甜了。”

  宋唐刚推开门,袁青茗就站在了门口,他手里还提着那个剥好的纸袋子。

  里面的每一颗板栗都被他小心地剥了出来,袋子里盛放着干净的板栗仁,虽然因为冷掉了没了那种扑鼻的香气,但还是闻着就让人口水泛滥。

  一般人的眼睛都是深褐色的,袁青茗的瞳孔就特别黑,过于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宋唐,清澈干净又执拗,他的声音里还带了一点委屈:“你说了,接了电话就马上下来的。”

  这都过去了两分钟!他走上来的时候只要十五秒。

  “是啊,接了电话我就马上来开门了,但是我也不会飞嘛。”

  宋唐摇了摇小男朋友的手:“好了,刚刚杨绵绵说要我留下来,再去摘点菜,但是我想着要去,陪你就拒绝掉她了。”

  袁青茗的神色这才好一些。

  宋唐安抚完自己的小男朋友,转过头抱歉地朝着杨绵绵摇摇头。

  杨绵绵也没有多过挽留,她总感觉袁青茗过于黏人了,而且占有欲很强。

  但是作为一条单身狗,也不好对别人的情侣之间指手划脚,毕竟的时候都是你情我愿的事。

  虽然从对方一见不到人就一脸控诉的情况来看,袁青茗真实的性格应该很霸道,占有欲强的令人发指,而且能干出那么丧心病狂的事情,肯定骨子里不是什么好东西。

  但是他在宋唐姐面前好像也是挺乖的,说让在下面等就在下面等,而且还把那么难剥的栗子剥得干干净净。

  希望他们两个之间是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吧。毕竟有好多的女孩子,就是喜欢这种黏人的男朋友。

  男朋友肯花时间陪伴自己,总比一天到晚见不到人强。

  只要宋唐姐永远不变心,永远都喜欢袁青茗,他们两个应该就是人人看了都非常艳羡的神仙伴侣了。

  要是……要是宋唐姐有什么意外,她一定会努力把她救出来的!

  这么好的人,配袁青茗那种的……嗯,好吧,也说不上是鲜花配牛粪。

  宋唐出来的时候打了个喷嚏,哎,白天的时候太阳照在身上暖融融的,到了夜里秋天果然还是会有一点凉。

  袁青茗手里还提着大袋小袋,把栗子仁要往宋唐嘴里塞。

  糖炒栗子是甜的,但是因为淀粉含量很高,加上用了蜂蜜跟糖,越吃嘴巴越干,她之前和杨绵绵说话太多,水都没喝一口感觉吃下去喉咙都要冒烟。

  偏偏袁青茗是个不好应付的,你说让人家辛辛苦苦一个人在下面剥栗子,剥了又不吃,总感觉不太好。